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OA 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是在: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国有企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23-06-16 09:49:13    浏览量:17859次    作者:    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2名,其中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瓯飞集团)16名,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城集团)21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1名,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国有企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7日0:00-2023年6月26日23:59。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温州湾新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60.190.114.252:10085/),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和户主页)、二寸免冠电子照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结果,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还未下发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除本科生外,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资格条件中未明确起止时间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7日9:00—6月28日16:00。

1.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如所报岗位不开考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7月10日0:00—7月16日8:59,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7月16日上午9 :00—11 :00《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温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wetdz.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结果)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温州湾新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实际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核(政审)

1.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遇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下同)确定入围体检、考核(政审)人员。

2.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招聘单位成立考核(政审)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政审),考核(政审)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体检、考核(政审)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按规定在温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下属二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入职后需服从工作安排,部分人员将委派至浙南经济总部大厦工作。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招聘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有关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在温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http://www.wetdz.gov.cn),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七)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咨询电话:瓯飞集团0577-88969328,科技城集团0577-56676037,实业公司0577-86998851,传媒公司0577-86968123。

(八)温州湾新区机关纪委、龙湾区纪委区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及瓯飞集团、科技城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温州湾新区机关纪委0577-86996679,龙湾区纪委区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577-86968676,瓯飞集团纪检0577-88962305,科技城集团纪检0577-56676036。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龙湾区国资办牵头联合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0577-85857707;龙湾区国资办,0577-85600896。


附件:

1: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国有企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3:工作证明(模板).doc

4:各招聘单位简介.docx




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