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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4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19-11-26 09:25:59    浏览量:934次    作者:    来源:

 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作风建设,近日,乐清市纪委通报4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典型案例。

  1、乐清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原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郑章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违规出借资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7年间,郑章贵借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乐清市某某燃气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等三人共计490万元,约定月息1分到2.5分不等,获得利息300万余元。郑章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郑章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2、乐清市南塘镇原副镇长王晓妙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违规借款问题。2012年以来,王晓妙利用职务之便,不间断向辖区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达85万元,以上借款均无借据、无约定利息,且部分借款至今未归还。王晓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王晓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3、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原局长夏尔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违规借款问题。2005年至2017年期间,夏尔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某电气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违规借款15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没有支付利息,并且没有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借贷情况,借款于2017年12月还清。2019年5月,夏尔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乐清市燃气管理站站长周海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违规出借资金问题。2006年10月,周海峰搭在时任乐清市燃气管理站站长郑某某名下,将20万元借给管理对象乐清市某某燃气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约定年息20%。2007年10月,周海峰通过郑某某从杨某某处收回本息共计24万元。2019年10月,周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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