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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产业集聚区通报5起扶贫、民生领域 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19-11-26 09:15:55    浏览量:996次    作者:    来源: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浙南产业集聚区扎实推进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5起典型问题如下。

一、海城街道邱宅村原党支部书记邱伟乐违规操作社保名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村外聘人员工资、弄虚作假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7年7月2日,邱伟乐对多出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1个参保名额采用直接推荐的方式予以违规落实,其中包括邱伟乐父亲邱某荣和母亲涂某香,存在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底,邱伟乐在外聘人员工资发放中采用空白工资表先签字后填金额方式套取集体资金,并为若干原村老协会成员造册发放补贴。2018年10月15日,邱伟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处分后,邱伟乐又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2011年4月至2017年12月间,邱伟乐先后采取开具大头小尾收据、虚开支付票据、对收入不开票据不入帐等方式涉嫌职务侵占集体资金三笔共计168万元。2019年8月,邱伟乐问题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二、海城街道石坦村原报帐员涂圣法重复报销经费侵占集体资金、借款票据未及时入账,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16年12月31日,涂圣法把本该在原村老协会支出的2016年12月份村里60岁以上无保险老人的13.05万元福利经费在石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帐目内重复报销,侵占集体资金13.05万元。2013年6月期间,涂圣法收到村民涂某某、陈某某和黄某某向石坦村老协会借款90万元后,各开具了30万元的收款凭证,未将收据凭证存根入帐。2019年4月1日,涂圣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的职务犯罪问题已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三、沙城街道永寿村原报账员章春琴违规为个人及亲属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侵占村集体资金,并在办理被征地农民保险中未严格把关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存在失职失责等问题。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章春琴未经村集体决议及公示等相关程序,擅自为自己及亲属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且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侵占村集体资金6.12万元。2014年4月,章春琴在办理村民朱某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时,在未确定朱某某是否缴纳了个人应缴纳部分1.53万元的情况下,将朱某某上报参保。2019年4月,章春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予以解聘处理。

四、天河街道庄泉村原村委会主任朱雪春职务侵占村集体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款问题。2015年10月,朱雪春未经村委会集体讨论,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前期管理中心签订《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同年11月17日,朱雪春向管委会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私自伪造《地上附着补偿金额分配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领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51.88万元,且未通过村支两委“五议两公开”等程序,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随意分配处置,并将其中的135.04万元占为己有,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花费等。2019年6月,朱雪春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3个月。

五、天河街道建丰村原村委会主任章吉强职务侵占村集体空置土地租金问题。2013年10月,章吉强利用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将村集体的一块空置土地出租给某物流公司作为停车场使用。在2014年至2016期间,章吉强陆续收到承租方交纳的租金23.2万元后,将租金占为己有。2019年2月,章吉强被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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