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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纪委通报:关于5起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1-12-25 16:00:38    浏览量:916次    作者:    来源:

近期,省内有关地方相继发生疫情,全市党员干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始终战斗在一线、服务在一线、保障在一线,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也发现,我市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思想认识模糊、行动落实缓慢、服务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现将近期监督发现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残联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1210日上午,鹿城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直各单位每日安排不少于1/2的人员,由科级领导带队到挂钩联系街镇,协助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截至121021时,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残联2家单位仍未安排人员到联系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不力。1211日,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残联2家单位被责令立即整改,并受到通报批评,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约谈处理。

二、乐清市北白象镇白鹭屿村等单位相关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129日,白鹭屿村现代网吧存在网吧内人员未佩戴口罩和未验码、测温等问题。该村一肩挑干部施立春、网格员杨须福、驻村干部付志浩及北白象派出所社区中队副中队长周德龙未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存在排查工作不到位问题。1210日,施立春被立案审查,杨须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付志浩和周德龙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三、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129日下午,瑞安市妇幼保健院出口处值守人员王兰弟擅自脱岗,致使口处无人值守;医院预检分诊处未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对就诊患者的症状及近期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情况进行询问了解。1211日,瑞安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林春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值守人员王兰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四、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岩头市监所对疫情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129日,永嘉县枫林农贸市场存在出入口处缺少值班人员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进入等防控措施、个别经营摊主和顾客未佩戴口罩等问题。此前,永嘉县枫林农贸市场入口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已多次被永嘉县纪委县监委发现并要求整改。枫林镇人民政府和岩头市监所作为属地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对该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抓得不够严、不够实,对永嘉县纪委县监委多次反馈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彻底整改。1210日,枫林镇人民政府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枫林镇枫岭社区片长郑正达、岩头市监所所长潘群受到约谈处理,枫林镇枫岭社区枫一驻村干部杨家金、枫岭社区枫一网格员徐海玲、岩头市监所工作人员李纯晓、枫林农贸市场负责人徐顺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泰顺县南浦溪镇驻村干部林慧森履职不力问题。林慧森在担任南浦溪镇孙坪村驻村干部期间,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工作不深不细,在收到排摸重点地区来泰返泰人员的紧急通知后,仅通过会议部署及微信通知村干部进行排查,导致1名重点人员未排摸到位。此外,在县区域协查专班将重点人员信息下派后,林慧森未第一时间组织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直至被督查组发现后才完成核酸检测。1211日,林慧森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上述5起问题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反应迟缓,落实不力,在工作上造成被动,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市委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强决心,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认真查找不足、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把疫情防控的各项任务抓在细处、落在实处,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监督的政治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紧扣疫情防控阶段性特征,认真履职,精准发力,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紧起来、动起来、严起来,众志成城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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