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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通报5起征地拆迁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1-04-30 10:48:13    浏览量:1178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作风持续好转,鹿城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5起征地拆迁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征收科负责人董忠猛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期间,董忠猛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共计人民币25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3月,董忠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城区南郊街道城市建设中心负责人李成超、现场办工作人员戴晓娟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期间,李成超、戴晓娟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分别共计人民币2000元、23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3月,李成超、戴晓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鹿城区南汇街道城市建设中心拆征线负责人郑海胡、工作人员陈程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20年春节、端午期间,郑海胡、陈程(非中共党员)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分别共计人民币3000元、33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4月,郑海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鹿城区七都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杨澜、拆迁办工作人员施云飞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期间,在七都街道从事拆迁工作的杨澜、施云飞多次收受承接其街道拆迁代理业务的温州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送予的礼卡,面值分别共计人民币1800元、1800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4月,杨澜、施云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鹿城区滨江街道滨江商务区改建办临聘人员郑胡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郑胡利用职务便利,在辖区城中村拆迁过程中为相关拆迁户在补偿款提早发放、未登记产权房屋勘验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拆迁户通过中介人员送予的人民币共计3.4万元,案发后主动上交违法所得。2021年2月,郑胡被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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