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OA 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是在:首页 > 清廉瓯飞 > 反腐视窗
温州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20-09-07 14:52:05    浏览量:929次    作者:    来源:

  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乐清市蒲岐镇党委原委员徐国炼对辖区内河道监管不严问题。2019年1月至5月,乐清蒲岐国考断面水质监测点监测结果多个月为劣V类水体。2019年4月、5月,乐清市东干河蒲岐段水质监测点位监测结果为劣V类水体。徐国炼作为蒲岐镇分管“五水共治”工作的领导,对辖区内河道日常监管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履职不到位,导致河道水质监测多次为劣V类水体。2020年3月,徐国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瑞安市湖岭镇大岭垟村委会主任项余道低保资格审核不严问题。2015年2月至2019年12月间,湖岭镇大岭垟村麻某某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在已不符合低保户资格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5万余元。项余道作为该户低保年审调查员,未入户调查,未及时发现麻某某户的家庭收入变化状况,对低保户动态调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作风漂浮。2020年6月,项余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科科长项应才审核异地搬迁项目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9月,时任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规划科科长项应才,在参加百丈镇台石村地质灾害避让异地搬迁项目评审会时,工作不负责任,对用地范围内7.8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问题审核把关不严,对可能造成违反国家有关政策问题未明确提出意见,同时在后续工作中未与业主单位沟通,导致有三幢建筑规划落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影响异地搬迁项目用地审批进度。2020年6月,项应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谢中新、龙港市政法委信访科办事员郑思怀在处置政务热线投诉件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7月3日,时任原龙港镇综治局办事员郑思怀在受理“原龙港镇江山社区东庄村多处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政务热线投诉件时未及时进行转办、消极应付,直至2019年7月12日(政务热线投诉件截止办理日当天)才将该投诉件转至时任原龙港镇执法局城西中队长谢中新处,导致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未按规定时间清理。为避免投诉件逾期未办结而被通报,郑思怀弄虚作假,在政务热线平台上先行答复已处理完毕,造成不良后果。谢中新在受理该投诉件后,长时间未组织人员开展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谢中新受到记过处分、郑思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字体大小:
返回】【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