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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19-12-23 09:53:37    浏览量:1166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作用,严明纪律,促进党风政风转变,日前瓯海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一、娄桥街道原党政办主任陈永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原娄潘国土所副所长叶坚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娄桥中队中队长孙赟等人履职不力导致娄桥街道东风村大规模违建长期存在问题。东风村村民为申请安装电表,通过东风村委会出具了该村房屋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均未办理产权证的证明。陈永耀未作调查即签署“情况属实,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的意见并擅自加盖公章,娄潘国土所和娄桥行政执法中队未及时发现违法建筑且发现后未依法查处,致使麻耕山上违法建筑大规模存在。2019年8月,陈永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孙赟、叶坚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潘桥街道桐岭村党支部书记吴加孟工作形式主义导致村三产指标调剂款被挪用问题。桐岭村经济合作社报账员叶学汉利用职务便利,将三产指标调剂款共计547441.24元存入其私人帐户。吴加孟身为村支部书记,对三产指标调剂工作底数不清,且未督促核算调剂款,致使叶学汉将上述547441.24元村集体资金陆续挪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房屋装修及零星生活支出等。2019年4月,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叶学汉主动将547441.24元退还给村集体。2019年10月,吴加孟因在村集体资金管理中不正确履职,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仙岩街道穗丰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文进工作形式主义,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导致村社保指标被违规占用问题。穗丰村社保员叶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次把4名不符合条件的外村人员假造为穗丰村被征地农民上报。刘文进身为村支部书记,未将社保申报名单提交村集体会议研究,也没有履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导致穗丰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指标被不符合条件人员占用。2019年9月,刘文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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