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套取货款金额达数十万元,9个月后才“东窗事发”。玉环市查处的一起因失职导致国有资产被骗案发人深省。
事情还得从玉环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诈骗国有资产犯罪案说起。经查,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玉环经济开发区基建工程黄泥供应商张某某先后买通黄泥运输车驾驶员、过磅站计重人员、玉环经济开发区基投公司工地卸土监管人员等,在该经济开发区南区沿湖种植土回填等3个工程的黄泥供应过程中伪造凭证骗取国有资产,涉案人员20余人。
这样一起涉及多环节多人的链条式作案犯罪行为,为何能持续数月没被发现?谁又该对此负监管责任?
今年4月,根据问题线索,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启动“一案双查”程序,通过调查,将视线集中在玉环经济开发区基投公司总经理赵仁忠、副总经理陈必春、工程一科科长叶斌奇、安全科科长施纯政身上。
让人意外的是,叶斌奇在此前就听闻过磅站里可能存在问题,但没有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去现场时没发现运输车过磅有问题,就这么算了。”他坦言,自己不常到现场监管工地卸土情况,对过磅记录单“没有仔细对比审核就签字上报了”。
事实上,如果仔细比对过磅单是能发现猫腻的。据过磅站有关人员介绍,同一辆运输车在工地与过磅站间往返时间基本固定,如果先后几次间隙明显缩短,显然存在问题。
随着调查深入,相关人员的责任逐渐明晰。赵仁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工作人员缺乏教育管理和监督;陈必春作为分管工程一科的公司副总经理负有管理责任;施纯政负责过磅站管理工作,对过磅站人员日常疏于管理,负有监督失察、管理不力的直接责任。
结合掌握的线索,调查组对发案原因深入分析,发现赵仁忠等人之所以会“监督失灵”,是因为被“围猎”了。经查,从2017年到2018年间,赵仁忠、叶斌奇曾多次接受管理对象张某某的宴请和礼品。
今年4月,赵仁忠和叶斌奇因履行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岗位,收受财物折合现金上缴。陈必春、施纯政两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