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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时间:2019-04-30 15:24:35    浏览量:1370次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鹿城区原农林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骏和党组成员、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夏剑示违规接受企业安排旅游活动问题。

  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夏剑示先后3次接受某水利工程公司负责人的出资和安排,前往重庆、桂林、广州、深圳等多地旅游。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南骏接受某水利工程公司、某水电建设集团的出资和安排,前往湖州、三亚旅游。2018年11月,南骏、夏剑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瓯海区原质监局瞿溪质监所所长王少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6年8月以来,王少立以虚设办公桌方式,长期单独使用面积超标办公室,且多次在市县两级组织开展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中未如实报告。2018年11月,王少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办公用房已整改到位。因监管不力,瓯海区原质监局党组成员李秋、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项玉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潘志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

  2013年以来,潘志坚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卡、加油卡等消费卡和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2019年3月,潘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平阳县昆阳镇城东片建设指挥部原副主任梁孝剑、迎学垟村村委会主任柳世章、建丰村党支部书记游汝江等人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梁孝剑、柳世章、游汝江等人在开展集中签订拆迁协议工作中,多次以政策处理工作餐名义组织、参与大吃大喝,并消费高档红酒和香烟,公款报销违规吃喝费用18万余元。2019年1月,梁孝剑、柳世章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游汝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泰顺县司前镇叶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尚忠、村监会主任陈道来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2016年12月,陈尚忠、陈道来以误工名义,违规从村集体领取津补贴2.5万元。此外,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陈尚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道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5起问题中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敬畏、不在乎,顶风违纪、带坏风气,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自警自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党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必须长期坚守的铁规矩、硬杠杠,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精神把纠“四风”、树新风,特别是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任务要求抓到位、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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