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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追究的往事 今日难逃纪律处分
发表时间:2020-11-02 09:09:35    浏览量:814次    作者:    来源:

     “本以为事情过去这么久,法律都不再追究,应该就没事了,可没想到最终还是受到了党纪处分,感觉很后悔。”近日,因参与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常山县芳村镇修书村村党支部书记饶某祥懊悔地表示,这次处分让他感受到铁纪生威,也给他敲响了警钟。

  事情还得从一起信访举报说起。

  “张书记,我想问一下,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你们纪委管不管?”一天早上,芳村镇纪委书记张勇办公室来了位“客人”。

  “当然要管,只要举报属实,我们决不手软!”

  “去年我向派出所举报时,说已过了追究时效,现在这么久了,纪委还能管吗?”举报人问道。

  原来,去年7月份,举报人将饶某祥参与赌博的证据材料上交给当地派出所,请求对饶某祥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经派出所核实,饶某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6年5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饶某祥参与赌博已过了追溯时效,遂终止了调查,不予追究。

  “法律有明确的追究时效,但纪律没有这一说,只要证据确凿,发现问题我们肯定会一查到底。”在张勇耐心解答下,信访人拿出了饶某祥参与赌博的相关证据,芳村镇纪委及时对饶某祥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经调查,2016年5月15日,饶某祥在其妹妹家吃饭期间,与汪某民、王某良等多人以牛牛形式参与赌博,每局输赢从几十元到百元不等。

  “主要是心存侥幸,当时觉得小范围‘玩玩’不会被发现,归根到底是自己的纪法意识不强。”面对纪委工作人员谈话,饶某祥最终承认事实。

  为严肃党的纪律,9月4日经芳村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饶某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赌博为党纪国法所明禁,农村党员干部处在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最前沿,一言一行关乎党的形象。”常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带动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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