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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的事千万别向纪委说啊,但是……
发表时间:2019-11-11 10:08:02    浏览量:1017次    作者:    来源:

     “我以为龚某某是兄弟,不会把我的事说出去的,没想到是一厢情愿罢了,看来他不是看中我这个人,而是……”义乌市城西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楼哲峰面对镜头,数次擦去眼角的泪水。其情其景,令人唏嘘。

  2019年4月1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楼哲峰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收缴其违法所得。

  互相“称兄道弟”

  2016年5月,楼哲峰升任义乌市城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他成了一些人“围猎”的对象,各色人物纷至沓来。

  仅4个月后,楼哲峰的防线就被攻破。2016年中秋节前一天,某工程老板送给他硬壳中华香烟10条,他没怎么推托就收了。

  在“围猎”者中,在当地承揽工程的龚某某最深得楼哲峰的心。龚某某经过朋友牵线搭桥结识楼哲峰后,两人“感情”不断升温,发展到了称兄道弟的程度。楼哲峰在外面应酬喝过酒后,都会叫龚某某接送回家。

互相“关爱有加”

  称兄道弟之后,楼哲峰对龚某某“关爱有加”,帮助他承接了多个工程项目。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每次工程完工后,龚某某都会送上财物表示感谢。

  2017年6月份,龚某某想承接某土石方平整工程,他找到楼哲峰表达了这一想法。这一次,龚某某直接送上现金10万元。2017年7月中旬,在楼哲峰的支持和推荐下,龚某某挂靠的公司顺利承接了该工程。

 订立攻守同盟

  2018年10月,龚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得知这一消息后,楼哲峰有点慌了,本来这是一次向组织主动坦白的好机会,但是他却耍起了小聪明,与龚某某串通,订立攻守同盟,企图掩盖其收受财物的事实。楼哲峰心里想的还是“龚某某够朋友,估计他不会说出去”。

 但是楼哲峰的算盘落空了,随着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深入,他与龚某某的攻守同盟被击破,调查人员很快掌握了楼哲峰的受贿事实。

  经查明,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间,龚某某为了感谢楼哲峰的帮忙关照,先后12次送给他共计46万元现金和价值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等财物。龚某某也由此成为所有的请托人里面,送的钱物最多,最终“害”他最深的人。

  在忏悔录中,楼哲峰这样写道,“我二十年的事业打拼,一朝不慎,所有荣誉、地位,瞬间化为泡影,我后悔得无地自容。”

  “深入剖析楼哲峰违纪违法的原因,不难发现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他甘于被围猎,对打着所谓礼尚往来幌子和带着明显目的性的送礼送钱行为都毫不设防,毫无戒备之心。”义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执纪者说

  “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对于官商交往、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然而,却有少数党员干部与总书记的要求背道而驰、格格不入,违反“亲”“清”要求,交往无道,逾越纪律底线,甚至走上违法之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以此为鉴,吸取深刻教训,与企业老板打交道中,以法纪为准绳,要“亲上加清”,真诚服务不谋私,坦荡交往不越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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