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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巡察利剑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发表时间:2021-10-21 17:57:10    浏览量:865次    作者:    来源:

     “针对巡察反馈的街道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弱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我们深刻反思、立行立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履行‘一把手’责任,班子成员带队成立11个村级工作组,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现已追缴租金687万元,完成天成小微园10年租赁权公开招投标,增收达1.36余亿元。”日前,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沙城街道党工委负责人针对天城围垦标准厂房“低租高转”问题作了整改情况汇报。

  去年,温州市开展小微园专项巡察,发现了上述问题线索,转交派驻浙南产业集聚区纪检监察组开展调查。经查,该厂房是八甲、七五等11个村共有的围垦用地返还二产标准厂房。为方便管理,11个村于2016年11月共同出资成立温州市沙城标准厂房股份有限公司,由八甲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杨某担任董事长,采取整体统一的形式予以出租。所得租金利益按各村标准厂房建筑面积进行分配。“此案的问题出在各村‘两委’与公司的权责关系上。各村经济合作社与公司的权责模糊不清,对公司管理人员缺少监管。例如该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出借情况,出借单上只有杨某一人的签字,也未找到董事会研究记录;厂房租赁程序不规范,租赁事宜未实质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这些漏洞使杨某能够轻易挪用资金、违规转租获利。”办案人员介绍。

  巡察不能停留在个案层面,温州市坚持巡察的“政治体检”定位,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此案反映出你们基层党建薄弱、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根子还在于自身政治站位不高,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不能当‘甩手掌柜’,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好‘领头雁’作用。”专项巡察组向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委反馈巡察意见。

  结合巡察整改,浙南产业集聚区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委(党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压实沙城街道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做到“新官也理旧账”,解决案件涉及的具体问题,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沙城街道党工委细化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具体情形和小微权力监督短板问题,制定了整改清单。该街道班子成员均包挂1个村,分管业务科室全程指导,帮助11个村统一标准、统一文本,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健全村级事务议事制度,厘清村经济合作社与集体企业权责,理顺日常管理机制,推动村级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

  从实践中汲取经验,温州市把巡察作为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的有效方式,不断创新举措、完善方式方法。自2020年5月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以来,每轮都会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制定“关键少数”监督重点细化清单,列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使监督更具体、更有针对性。今年,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市纪委市监委查处了温州广电集团、市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等单位“一把手”管党治党不严、监管不力问题,推动被巡单位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干部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针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成效不佳等共性问题,召开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工作通报会,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真改实改。

  今年9月29日,十二届温州市委第八轮巡察完成进驻。“本轮巡察有两个特点。一是以前7轮被巡察单位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为被巡察对象,二是针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是一次聚焦‘关键少数’的政治‘复检’。”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生活和工作情况”两必谈,单独评价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突出负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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