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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8-12-20 14:05:41    浏览量:1714次    作者:    来源:

 

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大事,是温州开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标志性大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先行一步,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清障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清廉温州建设。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护航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先行区创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任务,加强对市委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80条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贯彻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纠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压实压紧各级党组织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主体责任,加强定期分析研判,紧盯先行区创建中不落实的事和未解决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相关单位负责人,视情发出纪检或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二、实行“万千百”全程服务监测。把深化民营企业效能监测点作为靠前服务、全程监督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万千百”全程服务监测活动。在全市设置10000家民营企业效能监测点的基础上,选择1000家效能监测点,强化全程跟进、信息采集、动态处置三项职能,确保效能监测点反映问题3个工作日内有反馈、有处置、有成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挂牌联系民营企业制度,选择100家“三大产业领域”产业项目、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等进行挂牌服务,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

三、推行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按照“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要求,既严肃整治“勾肩搭背”亲而不清,又防止“谈商色变”清而不亲,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严禁六大行为:严禁在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利用职权在民营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严禁利用职权索取和接受民营企业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取礼金礼品礼卡;严禁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违规借贷放贷、揽储揽保、承揽工程等;严禁对民营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严禁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开展涉企执法环境整治。督促开展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坚持凡查必备,除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涉企执法部门未经备案,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未经备案的行政执法活动,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未经报批,一律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陪同,着力优化涉企执法环境。督促执法部门实行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共性问题约见、违法行为纠错等制度,由监管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

五、坚决整治“挈篮子”损害民营企业权益问题。进一步规范“潜规则”多发领域公权力监督机制,重点整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教育、医疗、交通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挈篮子”,损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明确界定整治的行为主体、行为特征和行为方式等内容,对党员干部本人“挈篮子”、为他人“挈篮子”提供便利、制止特定关系人“挈篮子”不力等三个层面开展重点整治,狠刹人情社会“挈篮子”歪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加强民营企业经营者法纪教育,纠正“挈篮子”现象,做到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

六、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将涉企审批服务、执法监管领域的中层处室或基层站所作为评议重点对象,增强民营企业在“万人双评议”活动中的话语权和评判权。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工商联、招商局等涉企部门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定期收集商会、行业协会办事意见,在评议各环节增加商会、行业协会人士和民营企业经营者参评比例。对发生妨碍先行区创建典型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列为年度不满意处室(站所)。

七、严查妨碍先行区创建违纪违法案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线索优先核实,限时办结。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深挖彻查强揽工程、霸王搬运、强迫交易、阻挠建设、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廉政教育、通报曝光等方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好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

八、审慎使用涉企审查调查相关措施。要树立正确的执纪执法理念和办案政绩观,对涉案不深、恶性不大、牟取非法利益不明显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审慎采取留置等审查调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最大限度防止因查办案件导致企业停摆。对需要民营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的,要在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下查清问题。对无主观故意、社会影响小、态度端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宽严相济政策,依纪依法从轻从宽进行处置。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

九、加大“一案双查”追责问责力度。对妨碍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严重、性质恶劣以及推进先行区创建行动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释放护航先行区创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十、为先行区创建探路者担当。深刻认识先行区创建要有所突破、有所作为、有所探索,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贯彻落实容错免责有关制度,大胆宽容干部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在先行区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科学研判,防止把工作担当甚至改革创新简单地视为违法违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为“非禁即入”探路者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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