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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综合评价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发布及体检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8-12 08:30:00    浏览量:11424次    作者:    来源:

根据《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合同制)的公告》工作安排,现将综合评价分、面试成绩、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布综合评价分、面试成绩、总成绩

面试人员的综合评价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请入围体检考生务必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大厦(温州市汤家桥南路温州大自然家园住宿区东面)一楼大厅报到集中。

(二)注意事项

1.请入围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350元(需带现金,以体检机构开具的发票为准)。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中,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的,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4.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机构进行。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8.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在《体检表》封面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

10.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他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咨询电话:0577-88969328。


附件: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综合评价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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