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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飞大水体生态养殖2020年度1.37万亩青蟹试养苗种采购询价函
发表时间:2020-07-23 09:57:24    浏览量:1437次    作者:    来源:

各供应单位:

根据瓯飞自养项目需求,需要采购一批青蟹苗投放在瓯飞1.37万亩自养围区内试养,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QQ图片20200723095307.png

(二)相关要求

1.本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范围内及合同执行期限内不因青蟹苗、人工、运输等因素的上涨或下跌进行调价。

2.招标供货数量为采购人暂定用量,但投标时不得变更数量;实际供货量以验收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终采购数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变更为由调整材料单价。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可能承担的报价风险。

3.本次采购的货物需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所有完成本项目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若因供应青蟹苗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或其他问题导致超过二次不能验收合格,采购人有权选择退货,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5.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在运输及投放期间,中标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营利法人资格;

(二)取得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种苗生产企业或繁育场;

(三)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 技术要求

(一)青蟹苗的来源:投放的青蟹苗应由国内具备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青蟹苗必须是本种类亲体并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投放种质要求或浙江省投放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二)青蟹苗的培育: 投放的青蟹苗应该按照国家、行业有关种苗繁育技术规范进行培育。

(三)规格测定: 青蟹苗的规格以投放现场测量为准。

(四)包装:根据不同物种的耐氧性、规格、投放日气温及运输时间、运输方式等因素,合理采取包装措施。

(五)验收方法及计数:具体方法执行国家或地方发布的各品种增殖放流技术标准,未出台技术标准的,可参照类似品种的计数方法。

(六)投放时间及供货要求
   1.暂定为8月3日,具体投放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中标供应商一次或分批次供应苗种,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七)到货和验收

1.到货: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投放计划要求,准时将青蟹苗运抵采购人指定的投放点,并确保运输环节投放青蟹苗的安全、健康。

2.验收:投放前,采购人将派遣监督人员和技术人员,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青蟹苗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现场验收。若因青蟹苗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问题导致未达到投放标准及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验收及投放,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为止,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为1.3元/每尾,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作为无效处理。报价包括利润、企业成本、税金、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一次性包干使用。

六、支付方式

合同实施后,海蜇苗质量和数量经甲方验收合格,投放完毕,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100%应付款有效发票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

七、比选原则

经业主评标小组审核符合要求,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为合同谈判对象,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

八、收标及开标

本次询价收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7月 27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020年7月 27 日上午9时30分在温州市瓯飞砂石料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开标。

如贵方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按附件1要求提交,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袋外加盖单位公章,一正二副,专人递送或快递寄至指定地址,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收件单位:温州市瓯飞砂石料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滨海空港新区金海二道918号瓯飞基地9号楼瓯飞砂石料公司二楼209办公室

电  话:0577-85851963手机:              

传  真:0577-85851963联系人:  潘后景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温州市瓯飞砂石料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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